婚恋与家庭
口交是否合宜?
2025-12-07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关于这个问题,成了我们点击量最高的答疑之一(现已接近三百万次播放)。面对如此敏感的问题,我们必须“以端庄的语言回应,而不是使用令人不安或粗俗的言辞”。但它需要认真探讨,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关切”,许多人渴望得到圣经的指引。

因此,我尝试从圣经中寻求智慧,借着回答以下四个问题来厘清这方面的教导:

第一,它是圣经禁止的吗?

不,圣经并未明确禁止。

第二,是否违背自然或不合宜?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那么直接了。“男性与女性的生殖器如此明显彼此契合,展现出一种自然的契合与美感”。因此,有些人可能“直觉地认为”口交是不自然的行为。“我对此持谨慎态度,因为《箴言》和《雅歌》都有经文谈到丈夫对妻子乳房的喜悦。”乳房的功能原本是为了哺乳。“那么,一个丈夫对妻子乳房的迷恋是否具有生理自然性?有人可能会说不是,因为那不是乳房的原始功能。”但圣经所说正好相反:它们确实吸引丈夫的注意(箴 5:19;歌 7:7–8)。所以,“虽然男人的手或嘴唇与妻子的乳房在解剖学上关联甚微,但这种喜悦显然在另一种意义是‘自然的’——即神在祂的话语中似乎赞许我们婚姻中这种与生俱来的欢愉与渴求。”

同理,这个观察也适用于性的其他表达。“因此,我认为我们不该以违背自然为由限制夫妻行为。虽然这个判断有风险,但这是我在自然性问题上的立场。”

第三,它是否不健康或有害?

也许是。若存在性传播疾病,确实可能造成危害。因此,“夫妻之间需要非常诚实、关爱地沟通,避免那些出于自私而带来伤害的冒险行为”。

第四,它是否缺乏爱心?

这是四个问题中最关键的,“触及最敏感的神经,也带来最深远的影响”。若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他或她觉得不舒服的行为”,这就是一种缺乏爱心的行为,是罪(弗 4:32)。在性方面,“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体,丈夫也是如此”(林前 7:4)。

这在实际生活中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表达:‘我希望[填空]……’,也都有权表达:‘我宁愿[填空]……’”这种彼此尊重、互不勉强的态度有时会造成僵局。要打破这种僵局,在于建立一个合乎圣经的美好婚姻关系,在其中彼此以爱为先,竭力尊重与体恤对方(罗 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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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8 月 5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00 问:“Is Oral Sex Okay?”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77-178 页:“Is oral sex okay?”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Tony Reinke(托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资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机改变你的12种方式》(暂译,2017年出版),《约翰·牛顿论基督徒生活》(暂译,2015年出版)和《点燃!基督徒读书指南》(暂译,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与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都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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