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忿怒是对那些行为应受永恒刑罚之人而施加的神圣报复性公义,这与祂所有神圣属性完全契合。
虽然我们这个世俗时代以及福音派教会中的许多人都对神的忿怒不感兴趣,但神的忿怒却是圣经中一条深刻的真理。它确认了神对罪的不满以及对不悔改罪人的报复都是公义的。本文从这一教义在美国的简短历史开始,考察了旧约和新约,从整体上思考了圣经中关于神忿怒的内容。最后,本文还探讨了这一教义对于福音、神论(theology proper)和基督徒门训的重要性。
在我们这个世俗时代,神的忿怒是一个陌生、不受欢迎的真理。然而,神的忿怒是贯穿圣经的主题,也是基督徒认识爱、光和生命之神所必须思考的主题。
在大觉醒运动中,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有一篇著名的布道,题为《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这篇布道生动地阐释了《申命记》32 章 35 节,经文是:“他们失脚的时候,申冤报应在我,因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必速速来到。”爱德华兹以“他们失脚的时候”为重点,阐明了失丧者的危险处境。没有基督之人在地狱的火焰上命悬一线,如同蜘蛛命悬一线地悬于烈火之上一样。[1] 这场布道点燃了复兴的火焰,因为它把救恩放在了神圣忿怒的背景之下。[2]
相比之下,二十世纪的许多(或大多数?)讲台都抹除了神的忿怒。戴尔·卡耐基(Dale Carnegie)关于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的积极信息取代了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关于地狱的警告。理查德·尼布尔(Richard Niebuhr)在谈到没有神忿怒的教会和牧师时,对新教自由主义的福音做出了著名的描述:“一位没有忿怒的神通过一个没有十字架的基督,将没有罪的人带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国度。”[3]
这个控诉凸显了把神的爱与祂的圣洁分开会导致什么。如果人们不明白神憎恶罪,就会扭曲神的性情,宇宙就会向个体的人类倾斜——无论他们品格如何。爱变成了纯粹的肯定。神成了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所有困难的密友。罗伯特·舒勒(Robert Schuller)和约尔·欧斯汀(Joel Osteen)的电视事工,还有以慕道友为中心的运动,都避开了神的忿怒。相反,他们用正面思考的力量来建立事工,这只会让人们对这一合乎圣经的教义越来越不感兴趣。[4]
进入二十一世纪,“表现型个人主义”把神的爱变成了对个人表达绝对的肯定。飘荡在现代福音派中的神是无足轻重的,这甚至影响到了那些在对神的认识上坚持更传统观点的人。[5] 正如大卫·韦尔斯(David Wells)所观察到的,“所有西方文化……都欢迎神的爱,却无礼地拒绝了神的圣洁。”[6] 因此,神的忿怒在今天并不是一个受人欢迎的神之属性。不管人们如何回应,圣经中的神都不改变,正如《那鸿书》1 章 2 节所言:
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
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
向他的敌人施报,
向他的仇敌怀怒。
不管现代人在讲坛上宣讲的是(不是)这些,圣经中到处都是描述神忿怒的语言。
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说:“旧约中的神之忿怒是一致的。简而言之,忿怒是神对一切形式的邪恶所施加的报应。”[7] 简而言之,忿怒是神对各种形式邪恶的报应。在英文圣经的ESV版本中,翻译为“忿怒”(烈怒)的这个词首次出现在《出埃及记》22 章 24 节,神在那里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虐待他们中间的寄居者。
若是苦待他们(寄居的)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这节经文体现了神对罪的严厉态度。正如神对亚当的警告,“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 2:17)。因亚当一次犯罪死进入了世界(罗 5:12)。罪总是带来神的圣怒。
因此,早在圣经使用“忿怒”一词之前,神的忿怒就已经显明在人类历史中了。死是神对一切罪恶的刑罚(罗 5:12-21,6:23),正如摩西在《诗篇》90 篇中所反思的,生命的短暂笼罩着全人类,这是神忿怒的标志。因此,神的忿怒是我们这个受罪恶诅咒之世界所无法逃避的共同现实。每一块墓地都是神忿怒的见证,每一场葬礼都在提醒我们,除非我们向承担神之忿怒者寻求庇护,否则等待我们的将是永恒的死亡。
在那至关重要的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在旧约中看到,神对罪的忿怒是真实而致命的。亚当和夏娃遭驱逐离开伊甸园(创 3)、淹没全世界的洪水(创 6-9)、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创 19)、法老和他的军队在红海惨败(出 14-15)、拿达和亚比户遭焚(利 10)都是神忿怒的例证。虽然“怒气”一词只用在《利未记》10 章 6 节,但每个例子都显示了神对其圣洁大发热心。神无法忍受罪恶,虽然祂可能会延迟祂的正义,但祂不会否定祂的圣洁。因此,无论是通过神的直接干预还是通过祂所使用的器皿(如《以赛亚书》10 章中的亚述军队),神的忿怒将得到充分宣泄。
重要的是,神的怒气永不急躁,也不会与祂的其它属性脱节。[8] 正如《出埃及记》34 章 6-7 节说,耶和华“不轻易发怒”。[9] 这样的忍耐是祂神圣荣耀的另一个方面,也是对祂智慧的赞美,祂知道什么时候该忍耐,什么时候该伸张正义。事实上,我们应该把神不轻易发怒当成悔改的动力(珥 2:13),而绝不应因此否认祂的正义。因为《出埃及记》34 章 7 节接着说,“因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参民 14:18)
从《创世记》到《玛拉基书》,我们发现神对罪恶的忿怒始终如一。这在所有国家、所有时期都如此。虽然神越过了祂百姓的罪(罗 3:25),但旧约前后一致地见证了神的忿怒,并且这个见证一直延续到新约。
有些人认为,新约中的神是完全慈爱的,而旧约中的神则完全是报复性的。然而,这种对圣经马吉安(Marcion)式的划分与圣经的信息并不相符。从施洗约翰传道到《启示录》中羔羊的忿怒,神忿怒的主题贯穿了新约——在许多方面,它超过了旧约的审判。
例如,《使徒行传》10 章 42-43 节令人印象深刻地提醒我们,旧约应许了一位救主,而新约却发出了审判的警告。正如彼得所回忆的,“(基督)吩咐我们传道给众人,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彼得的话表明了基督如何实现了众先知的应许,同时也实现了先知对即将到来之审判发出的警告(参见罗 2:16)。
这一关于未来审判的应许贯穿了整个新约,并成为救赎信息的背景。事实上,按照基督和使徒们的说法,救恩是救人脱离神忿怒的救恩,这意味着忿怒仍是新约见证的一个突出特征。请从三个方面考虑这一点。
首先,耶稣来拯救祂的子民脱离神的忿怒。施洗约翰在为基督预备道路时,曾警告说“将来的愤怒”(太 3:7;路 3:7)。同样,耶稣在描述地狱的处境时也经常提到神的忿怒,例如“地狱的火”(太 5:22)、“永火”(太 18:8)以及那个“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 9:48)之地。在《约翰福音》3 章 36 节中,圣子的救赎与神的忿怒形成了直接对比:“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从耶稣的口中,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彼得说基督“吩咐我们传道”讲神的审判(徒 10:42)。
其次,新约的其它部分也同样致力于宣讲神的忿怒。虽然有些学者用被动和无位格的术语来解释神的忿怒——即像多德(C. H. Dodd)将神的忿怒局限于祂“任凭”罪人进入堕落的思想(见罗 1:24、26、28)[10] ——但这种对神忿怒断章取义的观点否认了保罗和其他人所强调的神亲自审判。巴刻(J. I. Packer)指出,在《罗马书》中神的忿怒是祂“坚定惩罚罪恶的行动”。[11]
首先,神“任凭”崇拜偶像者犯罪并行各样败坏之事就显露出了神的忿怒(1:18, 24, 26, 28)。接着,由于神的忿怒与救赎有关,因此它等待着未来的审判日(2:5、8,5:9)。更进一步地,《罗马书》3 章 5-6 节解释了义人脱离神的忿怒并为罪人称义提供了辩护(罗 3:21-26,4:5)。在福音信息中,神通过祂道成肉身来平息祂的忿怒:约翰·斯托特(John Stott)精彩地指出,十字架的中心是神“通过神圣的赎罪祭满足了神圣的忿怒”。[12]
此外,《罗马书》4 章 15 节解释了违反律法的行为如何招致神的忿怒。《罗马书》9 章 23 节描述了将经历永恒毁灭的“那可怒的器皿”。《罗马书》12 章 19 节回顾了神的报复和未来的忿怒,从而激发人们对神的信心。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罗马书》这封专门阐释福音的书信都展现了神忿怒的全貌。
保罗的其它书信也将神的忿怒作为其恩典信息的背景(如弗 2:3,5:6;西 3:6;帖前 1:10)。同样,《希伯来书》也提到了神的忿怒,它将以色列人引发神忿怒的不信与新约基督徒持久的信心作了对比(见来 3:11,4:3)。最引人注目的是,《启示录》将神的忿怒归在耶稣基督身上。我们发现最后的叙述描述的是“羔羊的忿怒”(6:16,14:10),执行神审判的将是耶稣(参约 5:22、27,9:39,17:2)。
因此,我们完全认同塔斯克(R. V. G. Tasker)的结论,并以此结束我们对新约圣经的研究:
这些话严厉得可怕,但它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所显明的神圣启示的一部分,就像那些主的话语和行为一样,它们明显地显示了神圣的爱和怜悯。把这些严厉的话语放在一边,把注意力只集中在福音书中那些宣扬神圣父爱的经文之上,就是在宣扬一个虚弱的基督教,它没有也不可能做到基督来到这个世界所要做的事,那就是拯救人们免于将要来临的忿怒。[13]
通过以上讨论,现在我们可以确定神的忿怒是什么以及不是什么。首先不是什么。忿怒不是那种异教不当地加在神身上的观念。圣经“与异教观念中反复无常、报复心极强的神祇毫无关系,那些神祇会对违规的崇拜者施以任意的惩罚,而崇拜他们的人则必须用适当的祭品贿赂神灵,好让他再度有好心情。”[14]神的忿怒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发脾气”,就像《头脑特工队》(Inside-Out)中代表愤怒的红色小人。从圣经上讲,神的忿怒是神对罪恶做出的正确和公义回应。
神的忿怒是什么呢,忿怒与神的所有神圣属性完全一致,是神对那些行为应受永恒唾弃之人所采取的神圣报复性正义举措。神创造人是为了给祂带来荣耀。然而,由于我们悖逆了祂的神圣标准,这位完美的宇宙审判者宣布,祂将把忿怒倾泻在那些向祂犯罪却不悔改或不相信祂儿子之人的身上。
诚然,神的忿怒并不是福音的主要信息,但脱离了它就无法理解圣经中的福音。在十字架上,神儿子承担了神圣审判的全部重担,以至于祂在永恒和时间中,甘愿喝下神忿怒的杯(诗 75:8)。我们从祂在客西马尼的祷告中得知,除了通过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别无它法来平息神的忿怒(太 26:39、42)。对所有信靠基督的人来说,这刑罚都已经移开了。对于拒绝基督的人,神的忿怒依然存在(约 3:36;罗 2:6)。在最后的审判中,神会把基督替他们承受了忿怒的人和要自己承受刑罚的人分开。不过,只有正确理解神的忿怒,才能理解天堂和地狱的永恒现实。
更重要的是,神自身的性情及祂的神圣之爱都显露在祂的忿怒中。换句话说,神的爱是纯洁圣洁的爱,正如神呼召祂的子民恨恶邪恶一样(诗 97:10,101:3;摩 5:15;罗 12:9),神也恨恶邪恶(诗 5:4-6,11:4-7)。神的忿怒彰显了祂爱的圣洁。在我们的现代文化中,爱通常没有任何伦理标准;但神的爱实际上以恨恶罪和由神儿子来平息忿怒而定义(约壹 4:10)。[15]
同样,唯有在神忿怒的平息中才能看到神的怜悯。换句话说,圣经定义的怜悯不仅只是神对穷人和需要帮助之人的普遍怜悯。在不否认普遍恩典的前提下,福音所表达的神之仁慈是通过基督牺牲以担负忿怒来让恶人称义。保罗用了十一章的篇幅来解释(罗 1:18-11:36)福音,并将它定义为“神的慈悲”(罗 12:1)。至关重要的是,福音是解决了神忿怒问题的好消息。[16]
最后,如果我们理解了神的公义和怜悯,神的忿怒就会激发出智慧和赞美。在《诗篇》第 90 篇中,摩西在思考神的忿怒时获得了感悟。在《启示录》中,约翰讲述了神审判恶人的火与烟。值得注意的是,羔羊的忿怒并不勉强人鼓掌,而是唤起了神子民无尽的赞美。因此,我们要让众多得蒙神救赎之人来述说神公义的忿怒,而他们教导我们要接受而不要拒绝这一教义。
此后,我听见好像群众在天上大声说:“哈利路亚!救恩、荣耀、权能都属乎我们的神!祂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因祂判断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并且向淫妇讨流仆人血的罪,给他们伸冤。”又说:“哈利路亚!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 19:1-3)。
[1] 引文全文如下:“这位神把你架在地狱的深渊里,就像把蜘蛛或一些可恶的昆虫悬在火上一样,祂憎恶你,并且祂受到了可怕的挑衅:祂对你的忿怒像火一样燃烧;在祂眼中你除了被扔进火里之外,别无价值;祂的眼睛更纯洁,无法容忍你在祂的视线中;你在祂眼中比最可恨的毒蛇在我们的眼中还要可恶千万倍。”Jonathan Edwards, “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 i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vol. 2 (Peabody, MA: Peabody, 2000), 10.
[2] 孤立地阅读《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并不能捕捉到爱德华兹对天堂和神荣耀恩典之美的痴迷。贾斯汀·泰勒(Justin Taylor)引用约翰·格斯特纳(John Gerstner)的话,正确地纠正了人们认为爱德华兹对神的忿怒有病态痴迷的观点:“我们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虽然‘爱德华兹确实了解他的地狱......但他更了解他的天堂’”。出自A God Entranced Vision of All Things: The Legacy of Jonathan Edwards 中的“Introduction,”ed. John Piper and Justin Taylor (Wheaton, IL: Crossway, 2004), 15.
[3] H. Richard Niebuhr, The Kingdom of God in America (New York: Harper & Row, 1959), 193.
[4] Schuller, Osteen 和其他积极思考的倡导者可以追溯到诺曼·文森特·皮尔(Norman Vincent Peale)和他在 1956 年的著作《积极思考的力量》(The Power of Positive Thinking)。
[5] David F. Wells, God in the Wasteland: The Reality of Truth in a World of Fading Dream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4), 88–117.
[6] David F. Wells, God in the Whirlwind: How the Holy-love of God Reorients Our World (Wheaton, IL: Crossway, 2014), 121.
[7] Leon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3rd Rev. 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5), 150
[8] 在这一点我们得承认,任何时候我们在谈论神的某一属性时,都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表述,因为神的性情无法划分为各种属性。例如,说到神的忿怒与仁慈之间的“平衡”,这是用唯物的语言来描述作为灵的神。这是用定量的语言来描述纯粹的神。唉,我们的类比语言无法很好地反映神多方面的完美。
[9] 除了《出埃及记》34:6-7 之外,参《民数记》14:18;《尼希米记》9:17;《诗篇》86:15,103:8,145:8;《耶利米书》15:15;《约珥书》2:13;《约拿书》4:2;《那鸿书》1:3。
[10]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184.
[11] J. I. Packer, Knowing Go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1993), 154. 中译参考:巴刻《认识神》,福音证主协会于 1979 年出版。
[12] John R. W. Stott, The Cross of Christ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1986) 159. 他更全面地指出:“神圣的爱通过神圣的自我牺牲胜过了神圣的愤怒。十字架同时是惩罚与赦免、严厉与恩典、正义与怜悯的行为。”
[13] R. V. G. Tasker, The Biblical Doctrine of the Wrath of God (London: Tyndale: 1957), 36. Cited by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183n1.
[14]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148.
[15] 关于爱与忿怒的关系,请参阅 Tony Lane, “The Wrath of God as an Aspect of the Love of God,” 159–67.
[16]《 罗马书》1:18-3:20 把神对世人的忿怒确定为问题所在,神通过祂自己在基督里的救赎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在《罗马书》3:21-26 中有所描述。参 D. A. Carson, “Atonement in Romans 3:21–26” in The Glory of the Atonement: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Practical Perspective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2004), 119–21.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Wrath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