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家的神学(Theology of the Reformers)指 16 世纪宗教改革领袖所强调的独特教义。
本文将概述 16 世纪宗教改革的思想背景,并梳理该运动中几项核心的神学重点: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唯独信心(sola fide)、圣经限定了敬拜方式、爱邻舍、圣约神学和预定论。文中也将简要介绍重洗派(Anabaptists)的一些独特主张。
要理解改教家的神学,就必须把它放在中世纪末期欧洲的社会、政治和宗教背景下来看。那个时代是一个充满发现、复兴与扩展的时期(“文艺复兴”〔Renaissance〕一词的本义就是“再生”),这种扩展不仅体现在地理和科技方面,也包括神学与学术领域。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慈运理(Huldrych Zwingli)以及重洗派等改教家所教导和实践的神学,虽然在形式上看起来多样,却都不约而同地强调几个核心内容:圣经的至高权威、唯独信心、神白白赐下恩典,以及基督徒如何在彼此之间、乃至更广泛的群体中领受并分享救恩。主流的改教家普遍认为,他们的工作并不是在创造一个新的宗教传统,而是在恢复和发展基督教历史上已有的神学传承。因此,改教家的神学既是“普世性”的——努力汲取教父时期和中世纪教会的神学精华,也具有“福音性”——寻求让当代教会的敬拜和生活回归耶稣基督和初代教会的使徒传统。
要全面理解 16 世纪宗教改革中的神学思想,就不能忽略其所处的社会、文化和政治背景。即使我们只关注宗教改革的一个方面,比如其神学遗产,也必须认真考察当时的思想环境。无论是声名显赫的马丁·路德,还是与他并肩同工的改教家,其思想建构都绝非在真空中完成。
要理解宗教改革所留下的神学遗产,至少需要关注其思想背景中的两个方面。首先,宗教改革时期见证了“人文主义”知识方法的兴起。这种方法强调对原始文献的研究,尤其是用原文进行解读。改教家积极回应人文主义者的口号:“回到源头”(ad fontes)。他们将这种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应用于圣经本身,致力于寻找最可靠的圣经抄本,并以原文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进行翻译,而不是依赖当时普遍使用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Vulgate)。这场被称为“基督教希伯来研究”(Christian Hebraism)的运动,也促成了欧洲多所大学设立希伯来文教授职位和相关讲席。改教家也以类似的态度重新审视他们所继承的神学传统。他们重新发掘并弘扬早期教父的重要神学作品和思想,比如奥古斯丁、居普良(Cyprian)、金口约翰(Chrysostom)以及加帕多家教父(the Cappadocians)等人的著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改教家的信仰并不是全新的或独创的;相反,他们极其严谨地强调自己的神学主张是承接了历史上最真诚、最符合圣经的基督教传统。
其次,在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的大学普遍使用经院哲学方法来清晰、严谨地表达思想。这种方法采用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与修辞学,用于追求思想表达的精确性。虽然马丁·路德在 1517 年发表《经院神学争辩》(Disputation on Scholastic Theology)时猛烈抨击了中世纪神学中的错误,但他本人也接受了同样的学术训练,并在与伊拉斯谟(Erasmus)关于意志的自由问题的辩论中广泛使用了这些方法。这些学术工具后来在 16 世纪后期至 17 世纪对改革宗神学的总结和体系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路德在德国宗教改革初期的作用,或加尔文在瑞士的贡献,以及随后形成的路德宗与加尔文派国际“联盟”的历史意义,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然而,近年来的宗教改革研究表明,路德和加尔文其实深受前人影响,也与许多当代欧洲(甚至欧洲以外)的重要人物有着密切的互动。例如,大卫·丹尼尔斯(David Daniels)最近的研究指出,路德曾与来自埃塞俄比亚的执事迈克尔(Michael the Deacon)有过交流,这一点打破了人们对宗教改革地理范围的传统印象。因此,要全面理解改教家的神学,就不能只看路德和加尔文的著作,还应当包括慈运理、布策(Martin Bucer)、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维米利(Peter Martyr Vermigli)、赞基(Girolamo Zanchi)、柏金斯(William Perkins)和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等人的贡献。从实际角度来看,强调改革宗神学人物和地域的广泛性,有助于我们认识到其“多元中的合一”这一特色。改革宗神学在次要和非核心问题上展现出相当大的多样性,并能在不同国家的背景下灵活应用;但在核心信仰教义上,改教家们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而正是在这种共识中,他们也发现了自己与教会传统之间的深刻延续性。
“唯独圣经”,即唯独圣经应当是教会神学的最高权威,可以说是宗教改革传统中最重要的神学立场。这种唯独圣经的立场常被称为宗教改革的“形式因”(formal cause),因为改教神学的其他所有部分都源于这一根本原则——即以神的话语作为神学思考的“原理”(principium)或根本准则(诗 119;提后 3:16-17;彼后 1:16-21)。
因此,改教神学意味着要坚守这样一些关于上帝话语的信念:默示性、充足性、清晰性、权威性和必要性。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基督徒信仰和敬虔生活所需的一切,关乎得救的真理清晰可懂,基督徒必须顺服,并且圣经对于神子民属灵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在由新教宗教改革孕育出来的各个教会传统中,无论是在神学还是礼拜仪式里,“唯独圣经”这一原则都贯穿其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除了改教家们对于圣经至上权威的坚持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补充:虽然宗教改革强调唯有圣经才是信仰与生活的最终权威,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神学传统的价值。相反,改教家也承认:神学传统在帮助我们理解上帝话语方面,可以成为宝贵的辅助。神学思考的过程,既包括对圣经的直接研读,也包括从历史上的信仰反思中汲取智慧,并在不断面对新问题和新处境时,再次回到经文中去寻找答案。这种方法呈现出一种不断循环的进程。而传统之所以有帮助,是因为它自身也必须置于圣经的权威之下(帖后 2:15,3:6)。如何正确运用传统,引发了当时天主教与新教之间关于敬拜权威与新教神学、实践正当性的激烈辩论。
改教神学的一个核心教义就是“唯独信心”,这一教义贯穿整本圣经,强调人的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和怜悯,而不是靠人的功劳(罗 4:3-5)。宗教改革之所以发生,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坚持这样一个信念:人称义是本乎神的恩典,凭信心而不是因遵行律法而得救(罗 3:20-25;弗 2:8-9)。
这种对“唯独信心”的坚持,可谓深入圣经教导的核心。当人悔改归向神,单单依靠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罪人的救主,他就与基督建立了关系。他不仅与基督成为弟兄,也与神建立了父子的关系(罗 8:10-17)。与基督的联结,是一切救恩的根源;而称义正是这种联结的法律基础(腓 3:8-11)。我们之所以得救,是因为我们领受并完全倚靠基督的义(加 2:20)。耶稣所成就的一切义,算作我们的义;祂为我们的罪所受的死,也算作替我们担当了刑罚(林前 1:30;林后 5-21)。我们的罪归到耶稣身上,而耶稣的义归算给我们(罗 5:1-21)。救恩是神白白赐给祂子民的关系礼物,不能靠人的努力获得。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 60 问中优美地总结了基督徒唯一的盼望。这部 1563 年改革宗信仰文献如此阐述:
问 60:你怎样在神面前称义呢?
答:我单单因为真实信靠基督耶稣,而在神面前称义。换句话说,虽然我的良心控告我严重干犯神一切的诫命,又没有遵守任何诫命,并且还时常倾向罪恶;但我不是因为有任何功劳得以在神面前称义,而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将基督完全的补赎、公义,和圣洁赐给我,好像我从来没有犯过罪、已经完全顺服似的。我虽然不能顺服,但是基督已经为我成全,基督在每件事上的顺服,都好像是我在顺服似的,这一切都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够了。(粗体部分为笔者所加)
这段答文所标出来的粗体部分,就是当年新教与天主教分歧的焦点。正如我们所见,“唯独信心”和“唯独恩典”(“完全出于恩典”、“用信心的心领受”)是新教称义教义的核心。同时,这一教义也强调了“与基督联合”是神所赐的礼物,而这种联结与义的归算,都是靠着圣灵的工作而有效成全的,主要是通过恩典的管道和与三位一体上帝的交通:布道、圣礼和祷告。
敬拜神学,是改教传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改教神学强调,十诫不仅要求人只敬拜独一真神(出 20:3),也要求人要按着神的心意、真实地敬拜祂(出 20:4-6)。而中世纪的教会在敬拜形式上越发复杂,掺杂了许多人为的创新与传统。改教家们指出,任何脱离神特别启示、出于人意设计的敬拜元素,都极有可能沦为偶像崇拜。
针对那些想在神所指示的敬拜中增添人为发明的做法,改教神学提醒人们记住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时所说的话:“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 15:9)。神所喜悦的敬拜,是合乎圣经明确教导与样式的敬拜;包括读经与讲道、祷告与唱诗、以及基督亲自设立的圣礼——洗礼与圣餐。按神的命令来敬拜,才是真正在“用心灵和诚实拜”神(约 4:23-24)。
改教神学在历史传统上也重视个人的敬虔生活与伦理实践,同时强调教会作为基督身体整体所当尽的责任。对“爱邻舍”的呼召、以及对孤儿寡妇、贫穷弱势者的关怀,都是归正信仰在实践层面上的核心体现(加 2:10;雅 1:27,2:14-16)。马丁·路德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95 Theses)就指出,中世纪教会的种种滥行,尤其是售卖赎罪券,不仅没有圣经根据,更因为它以金钱取代了真正的敬虔和对穷人的怜悯关怀,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同样,加尔文所建立的日内瓦教会,因其有系统地照顾贫穷人群和接纳难民而广为人知。加尔文对执事职分(diaconate)的理解,至今仍对改革宗的思想产生着重大影响。
圣约神学常与改教神学密切相关,是将圣经、救恩教义、敬拜神学、邻舍关怀这四个主题连结起来的一种神学架构。改教家们之所以发展出圣约教义,主要是为了强调两件事:一方面,神在救恩中的主权和恩典;另一方面,蒙恩之人当有的回应。从创造之初,神就与亚当立约,应许他若持续顺服,就能得永生(创 2:15-17)。但在堕落之后,神应许亚当和夏娃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 3:15)。这一应许通常被视为福音的首次宣告,也是恩典之约的起点。从此,恩典之约就成为神在整本旧约与新约中施行救恩工作的主线(创 12:1-3;加 2:7-3:29)。
那么,这样的圣约信仰是如何与前述四个主题相连的呢?圣经是神与人立约历史的记录。耶稣基督是那位应许中的后裔,他祂完全公义的生命和顺服的死,为神的百姓成就了救恩,使他们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加 3:16)。敬拜是神子民的聚集,为要颂赞他们与立约之神的关系。这在圣经中多处有所体现,最清楚的莫过于圣餐的设立与纪念(林前 11:23-26)。作为以感恩领受这圣约关系的群体,神的子民蒙召活出信心的生命,履行圣约的责任: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上帝,并爱人如己(路 10:27)。
最后,改教神学与圣约主题紧密相关的一项重要教义,就是预定论。这一教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基督徒在神的恩典中更加感恩、谦卑,并勇敢地传扬福音。神的选民应当感恩,因为他们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白白赐予的恩典(提后 1:9);他们也当谦卑,因为救恩不是凭人的行为,乃是根据神的旨意(罗 8:28-30;弗 1:3-14)。明白救恩出于神的主权,也因此能满有勇气地传讲福音,相信神会使那些蒙拣选的人进入永生的喜乐中(彼前 2:4-10)。
肯定神的主权在预定中的首要地位和至高主权,并不意味着否认人拥有自由意志或真实的自主性,尽管多年来一些通俗层面的预定论解说似乎有此倾向。改革宗神学强调,信靠神的决定是人类所能体验的自主抉择,而拒绝神的决定同样出自人类意志的真实行动(约 5:40)。古典改革宗神学并不将神的旨意与人的意志看作是彼此对立的,而是理解为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同步的关系(约 8:34-35):人的意志最终依赖于神的旨意(腓 2:13),但人仍能自由地选择信靠神(罗 6:16-23)。
如何最恰当地表述神的旨意与人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改革宗神学家之间仍存在重大争议。然而,重点在于,《威斯敏斯特信条》这一后宗教改革时期最完备、且具有强烈预定论色彩的信纲,专门用整整一章阐述了人类意志自由的本质。圣经明确教导“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 4:19),同时圣经也清楚表明,圣灵使人能够自由地、出于真心地爱神。
自宗教改革以来,预定论常与加尔文之名密不可分。遗憾的是,有关预定论的讨论常常偏离了加尔文自己所提出的劝诫——不要对神没有启示的事进行猜测。在其名著《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三卷第二十一章 1–2 节)中,加尔文写道:“人的好奇使预定论这难明白的教义变得很模糊,甚至危险。”他再三强调:神从未将谁是蒙拣选的启示给我们,因此推测神所拣选之人的身份,不仅不合适,更是“愚昧又危险,甚至是致命的。”圣经中的预定论,应当局限在神已经启示的范围内,也就是:神有至高主权,救恩是祂赐下的恩典。加尔文曾说:“一旦离开神话语的范围,(我们)就行走在黑暗中, 也必在这黑暗中摸索、滑倒。”因此,预定论应使我们心存感恩、谦卑,并满有勇气地广传福音,同时,我们也必须带着极大的敬畏和谨慎来处理这项教义。
要全面认识我们今日所称的新教宗教改革这一西方基督教的更新运动,就不能忽略重洗派的存在。早期学术研究常以“激进宗教改革”或“激进改教家”这类欠妥的称谓指代他们,而”激进”一词本身就让某些学者将其排除在严肃研究范畴之外。然而这些标签显然带有神学预设,反映出明显的史学偏见,鉴于重洗派在整个宗教改革传统中的持久影响,我们有必要对这一趋势加以纠正。重洗派致力于回归耶稣与初代教会的“原始且使徒性的信仰”,他们的神学重点至少有三方面值得特别提及,因为这些思想对后来的浸信会(尤其在英美背景下的浸礼会)在圣礼神学、教会论和政治神学的发展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重洗派神学的重要文件之一是《士莱泰姆信仰告白》(The Schleitheim Confession),这是 1527 年由一群寻求“进一步改革”的瑞士弟兄会(Swiss Brethren)所制定的信仰告白,其领袖为迈克尔·萨特勒(Michael Sattler)。这场运动最初受到马丁·路德和慈运理著作的启发,但二者最终都激烈抨击了重洗派被认定及实际存在的过激行为。
《士莱泰姆信仰告白》共包含七条要点,其中:第一条反对婴儿洗礼,主张信徒洗礼;第三条阐述了纪念主义观点的圣餐礼,谴责天主教变体论是参与“魔鬼的筵席”与“鬼魔的杯”;第四条与第六条强调教会与国家的彻底分离,并坚决主张激进的和平主义(radical pacifism)。
若想更深入理解改教家的神学,最佳的入门途径是研读 16 至 17 世纪的重要信仰告白与要理问答。除前文所提到的《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威斯敏斯特信条》与《士莱泰姆信仰告白》外,还有:《奥格斯堡信仰告白》(Augsburg Confession, 1530)及其汇编于《协同书》(Book of Concord, 1580)中的其他文件,构成了路德宗神学的核心基础;
《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 1561)至今仍在许多归正教会中具有权威地位;《伦敦浸信会信条》(London Baptist Confession, 1644)继续引导那些盼望紧扣改革宗神学的浸礼会教会。
回到源头!(Ad fontes!) 让我们回到圣经与信仰告白之中,聆听那在历史中真实说话的神学声音。
以下是有关改革宗神学与宗教改革的重要研究著作,适合希望进一步深入了解的读者参考: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Theology of the Refo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