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关于天职(Vocation)的教义指出,所有基督徒都蒙神呼召,要在家庭、教会和国家这三个领域里忠心生活。在这些地方,所有基督徒都要活出“信徒皆祭司”的身份,把自己的一生献上,当作活祭归给神。
罗马天主教坚持认为,“圣召”(vocation)或“召命”(calling)只属于那些通过神职或修道会来服事教会的人,他们必须立下独身、顺服和贫穷的誓言,放弃婚姻、世俗工作和经济上的发展。改教家们正是针对这一观点提出了天职教义(The Doctrine of Vocation)。他们强调,所有基督徒都蒙神呼召,要在家庭、教会和国家这三方面忠心生活。因为“信徒皆祭司”,所以所有基督徒都要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把自己献给神,作活祭。这意味着整个人生,包括最普通、最琐碎的事,也都可以成为敬拜神的方式,而不只是那些离开世俗生活、专职服事教会的人才能做到。
天职教义是宗教改革中一个最伟大的教义,但奇怪的是,许多基督徒忽视或遗忘了它。人们常以为天职只是关于工作的神学,其实远不止于此。天职与神的护理相关,说明祂怎样透过人来治理和看顾祂所造的世界。天职教导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活出信仰,不仅是在工作岗位上,也包括在家庭、教会和文化中。天职是信心在爱的行动里结果子的地方,因此它扎根于福音之中。同时,天职也是基督徒面对试炼和诱惑的场所,因此它也成为成圣的途径。
“天职”这个词在拉丁文中是呼召的意思。神呼召我们,祂透过祂的话语亲自对我们说话,使我们得着信心。同时,祂也呼召我们在特定的领域里服事。“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 7:17)因此,主先“分派”给我们一种生活,然后再呼召我们进入这样的生活。
使徒保罗那段经文的语境不是指工作场所,而是关于婚姻。路德认为,神为人类设立了三种生活领域,我们在每个领域都有呼召:
家
这里指家庭,包括维持家庭生计的经济劳动。婚姻、为人父母、做儿女,都是神的呼召。在路德所处的中世纪晚期社会,大部分工作,无论是农民的耕作、中产阶级的手工业,还是贵族的政治治理,都与家庭密切相关,通常在家中进行。英语单词“economy”(经济)就来源于希腊语“oikos”(房屋)和“nomia”(管理),原意就是“家庭管理”。我们的家庭关系构成了最重要的呼召。
教会
所有基督徒都因福音而蒙召。神也呼召牧师、长老及其他教会职工,同时每一位教会成员都在会众中有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国家
我们身处特定的时代和地点,处于特定的政治管辖之下,是特定文化的一部分。这是我们“分派”到的岗位的一部分,我们要在其中过基督徒的生活。我们的公民身份也是一种呼召。我们蒙召进入本地社区、国家、周遭的文化。基督徒可以自由参与本国的政治生活,也可以担任公职。因此,我们在“世俗”领域也有呼召,就是与非基督徒互动并在世界中作盐作光(太 5:13-16)
改教家们反对天主教的观点,即“圣召”或“蒙召”只适用于进入修道院、修女院或神职。接受这种呼召意味着进入所谓“灵性生活”,并把这种生活看作比世俗生活更符合基督教、更有功德。这样委身教会意味着要立独身誓(放弃婚姻与养育子女)、贫穷誓(放弃社会经济活动)、顺服誓(只服从教会律法,而不是世俗权威的法律)。在改教家们看来,这些誓言不仅是靠行为得救的表现,与福音背道而驰,而且是对神所设立的人类生活领域的亵渎与拒绝。
改教家们高度重视家庭的呼召,尤其是婚姻与为人父母的责任,将其视为基督徒爱与奉献的重要场所,而这与天主教所提倡的独身誓不同;同时,他们强调工作岗位也是基督徒服事的领域,与放弃经济活动的贫穷誓相对;不仅如此,国家乃至整个社会也都是神所创造、彰显其主权的舞台,而这与顺服誓形成鲜明对比。
宗教改革关于天职的教导,是“信徒皆祭司”教义的一个方面。这并不意味着每位基督徒都要带领会众,也不意味着不需要牧师。意思是,牧师本身的呼召是宣讲神的话语,人不必成为牧师,也可以成为“祭司”。农民、鞋匠、律师、商人、士兵、统治者、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都是“祭司”——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属灵”的职分,为所接触的人代祷,把神的话语带入日常生活。
“祭司”的首要职责是献祭,而这并不是牧师的职责(除非是天主教神父,因为他们相信在弥撒中重新献上基督)。但是,尽管基督已经一次性地被献上,使我们不再需要为我们的罪献上任何其他的祭(来 9:6),我们现在蒙召将我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 12:1),并“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 2:5)。而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的呼召之中。
路德认为,每一种天职的核心都是关爱并服侍邻舍。每个人的天职都会把特定的邻舍带入生活中:配偶、孩子、同胞、市民、会众成员,甚至顾客。神希望我们去爱他们、服侍他们。
爱神和爱邻舍,这正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核心(太 22:37–40)。我们对神的爱完全建立在祂在基督里对我们的爱上: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 4:10)。因此,我们与神的关系并不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服侍或天职,而完全依靠基督。正如路德所说:“神并不需要我们的善行,但我们的邻舍需要。”神在不依靠我们行为的情况下拯救我们,然后呼召我们回到世界,按着我们各自的呼召,通过关爱和服侍邻舍来爱神,服侍神。
这种爱与服侍、这些善行,并不主要是什么特别的“善举”,而是天职中的日常事务。父母为婴儿换尿布,路德认为这也是圣洁的行为;农民耕地;店主出售有用的物品;工程师设计实用的技术;艺术家创作美丽的画作;公民投下选票,这些都可以作为爱与服侍的行动献上。
路德强调,神自己就在天职中,并积极地做工。祂通过农夫和面包师给我们日用的饮食;通过父母创造、养育新的人类;通过合法的执政者保护我们;通过牧师的言语与手中圣礼宣讲祂的话语。路德称天职为神的“面纱”:我们看到的是人的面孔,在日常生活中执行平凡的任务,但在这天职背后,是神隐藏的自己,借此赐下祂的恩典。
神在祂的护理中,甚至也通过非基督徒做工。非基督徒往往只是出于私利或自我实现的目的来做事。基督徒也会遇到类似情况,但他们也能使自己的工作成为他们信心的果效——“生发仁爱的信心”(加 5:6),并将他们天职中的重担当作服事和舍己的十字架,天天背负(路 9:23-24)。
当然,我们在天职中常常会犯罪。正如路德所指出的,我们往往不是想服侍他人,而是希望受人服侍;不是去关爱邻舍、服侍邻舍,反而伤害了邻舍。我们滥用权柄,支配他人,而不是像“人子”那样用权柄去服侍他们(可 10:42–45)。在履行天职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犯罪,这使我们与神的旨意相违,因为我们抗拒神对他人的爱,反而与祂作对。但神仍然常常通过我们的天职赐福他人,尽管我们自己不配。我们必须被神的律法击碎,引向悔改,从而再次经历基督的赦免,并恢复我们的呼召。
基督徒生活的层层脉络,就在婚姻、为人父母、工作、会众以及文化生活中展开。这些天职中的试炼与艰难,也可以成为灵命成长与成圣的契机。
天职教义将福音融入平凡生活,使日常事务充满意义、承载灵性价值,并让人感受到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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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Doctrine of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