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之恩是神以祂位格的同在与大能,白白赐下人所不配的恩惠;正是这恩典,开启了神子民属灵的生命。
神救赎的恩典是神白白赐予、人所不配得的恩惠,藉着耶稣基督使罪人与神和好。这与怜悯不同。恩典是神向罪人所施的良善,而怜悯是神向受苦者所施的良善。这恩典是主权性的:神愿意把属灵生命赐给谁,就赐给谁,这恩典是无条件的:神救赎的恩典无法靠人赚取。同时,这恩典也是基督徒生命中其他恩赐和力量的基础,供应并托住我们的信仰生活。归根到底,这恩典就是神在祂的约中亲自与祂的子民同在。
神的伟大几乎不言而喻。祂的永恒、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永不改变、自有永有,都在显明祂的伟大。然而,仅仅说神是伟大的还不够。米拉德·艾利克森(Millard Erickson)提醒我们,一位伟大的神“在理论上可能是一个不道德或非道德的存在,以反复无常甚至残忍的方式使用他的能力和知识“(参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Christian Theology]I:283-84)。圣经始终如一地将神描绘为不仅伟大,而且良善。当祂“把良善施给那些按理只该受审判的人时,这就叫作恩典”(赫尔曼·巴文克 [Herman Bavinck],《改革宗教义学》卷二《神与创造》[Reformed Dogmatics, Volume 2: God and Creation],214 页)。
但在我们探究神恩典的这一表达之前,必须先厘清“救赎”或“救恩”是什么意思。
这里所用的“救恩”一词,并非指自我实现,也不是指从自卑感中获得释放。我们常常谈到从危险处境、政治压迫与暴政、饥荒、瘟疫,或自然灾害带来的各种威胁中得到“拯救”。然而,圣经关注的焦点,是我们必须从一位无限圣洁、公义的神所施的、完全合理的审判中被拯救。人类灵魂面临的最大威胁不是经济崩溃、激进原教旨主义,也不是心理上的迷惘。圣经始终在讨论我们离了基督就陷入的绝望困境:与神隔绝(林后 5:18-21),落在祂公义的忿怒之下(约 3:36;弗 2:1-3),并与祂为敌(罗 3:9-18)。事实上,我们是祂的仇敌(罗 5:10),在祂律法的咒诅之下(加 3:13-14)。
因此,当我们谈到神施行拯救的恩典时,我们想到的是保罗在《以弗所书》2:8-9 所说的——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信是对耶稣基督的信。现在我们来探讨这“拯救人”的“恩典”。
荷兰改革宗神学家赫尔曼·巴文克将神的救赎恩典定义为“神自愿地、不受约束地对有罪的罪人施予无条件的恩惠,使他们得着称义与生命,而不是他们因罪本该承受的死亡刑罚”(见《神论》[The Doctrine of God],208 页)。路易斯·伯克富(Louis Berkhof)则说,恩典是“白白把恩惠赐予那本不配得之人”(见《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71 页)。而巴刻(J. I. Packer)这样描述:“神的恩典是对有罪的罪人白白施展的爱,这爱违背他们的功绩,甚至无视他们的过犯。这是神对那些只配受到严厉处置,没有理由期待任何其他回应的人表现出的良善。”(见《认识神》[Knowing God],120 页)。
虽然恩典和怜悯相似、且彼此相关,但二者并不相同。恩典是神向罪人施的良善,怜悯则是神向受苦者施的良善。因此,从表面看,怜悯看起来不如恩典那样自由。派博(John Piper)解释说:
当我们展现怜悯时,看上去像是在回应痛苦,受到外在痛苦处境的牵动。这是一种美好的牵动。但它似乎不如恩典那样自由主动。然而,恩典所面对的是罪的丑恶,却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用恩惠回应罪恶。这看起来更加自由主动。痛苦似乎牵动着怜悯,但罪恶似乎无法约束恩典。恩典显得更为自由。我不是说神的怜悯实际上不如祂的恩典自由。没有人配得神的怜悯,神也没有义务向任何受造物施怜悯。我的意思是,“白白赐予”更贴近恩典这一概念的核心。恩典按定义就是白白的、不受约束的。它甚至没有苦难与怜悯之间那种自然关联所带来的表面牵动。若说神的恩典在面对罪时是“自然的”回应,那完全是因为神本身有某种奇妙之处,而非罪具有什么牵动的力量。苦难牵动同情,罪却激起忿怒。因此,向罪人施恩是神一切作为中最自由主动的。”(派博,《将来的恩典》 (Future Grace),78 页)。
恩典总是以罪和罪咎为前提(以下内容改编自山姆·史东 [Sam Storms]《神的宏伟:神圣属性的神学与灵修研究》[The Grandeur of God: A Theological and Devotional Study of the Divine Attributes]124-27 页)。唯有当人被视为堕落的、不配得救赎、当承受永恒忿怒时,恩典才有意义。保罗宣告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之所以意义重大,正是因为他先前宣告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并且“本为可怒之子”(弗 2:1-3)。
换句话说,恩典面对的对象不只是没有资格的人,而是该受刑罚的人。我们不仅仅是不配得恩典,而是我们本就配得地狱。堕落而未蒙救赎的人类,不应被视为仅仅是无助的或中立的,而是公开且强烈地与神为敌。没有神所认可的义是一回事;完全不义、因而成为神忿怒的对象则是另一回事。因此,必须在我们曾经与神为敌这一背景下来理解神的恩典(罗 5:10)。
不应以任何方式认为恩典取决于其对象的功劳或过犯。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表述。首先,若神在人有功劳时被迫施恩,恩典就不再是恩典。其次,若神在人有过犯时被迫收回恩典,恩典也不再是恩典。事实上,唯有当恩典如巴刻所说“无视”人的过犯而运作时,它才显出无限的荣耀。因此,恩典既不是亏待一个人,也不是按他该得的对待他,或是优待他。恩典是根本毫不考虑人“配得”与否,只根据神无限的良善和主权旨意来对待人。
神恩典的另一特征是它不会产生债务,也就是说,它是无需偿还的。既然恩典是礼物,就无需做任何工作、献上任何祭物来偿还神的恩惠。领受恩典后合乎圣经的回应,是凭信心领受更多恩典(参派博《将来的恩典》)。
在称义方面,恩典与行为是对立的(罗 4:4-5,11:6)。然而,在成圣方面,恩典却是善行的源头。这意味着,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典、不是出于行为,但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典、为要行善。善行是神救赎恩典的果子,而非根基(尤其参弗 2:8-10)。因此,圣经中恩典与救恩如同因果相连,这毫不奇怪。正是神的恩典“带来”救恩(多 2:11)。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 2:8-9)。
神救赎的恩典如同祂的爱一样,是主权性的。也就是说,恩典的施行与范围都出于神的选择。虽然神在祂永恒的本性中是满有恩典的,但祂并非必须向任何人施恩或倾注恩典。恩典一旦成为神的义务,就不再是恩典。因此,神的恩典是有分别的。祂恩慈地拯救一些人而非所有人,这不是基于受造物身上任何可能或实际的、预见或预定的条件,而是完全出于祂主权的美意。
恩典固然是白白的,却不总是无条件的。拣选的恩典是无条件的(罗 9:11)。但神许多的作为和祝福是有条件的。这可见于《历代志下》30:9,《以赛亚书》30:19,《诗篇》33:22 和 103:17-18,以及《以弗所书》6:24 等经文。我们尤其应当留意《雅各书》4:6:“他赐更多的恩典,所以经上说:‘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 4:6;参彼前 5:5)。
但有条件的恩典并不等于靠功劳换来的恩典。这一区分对于我们理解和经历神的良善至关重要。派博解释道:
当神把恩典建立在某个条件上时,那条件本身也是恩典的工作……当神让部分恩典带有条件,而那些条件正是祂自己自由赐下的时,这一点并不会减少祂的自由。(《将来的恩典》79 页)。
换句话说,派博解释:
有条件的恩典仍是白白的、人所不配得的,因为信心这一条件归根结底是恩典的礼物。神恩慈地使人能够满足祂所要求的条件(《将来的恩典》235 页)。
因此,他总结道:
将来恩典的这种守约条件并不意味着我们失去得救的安稳或确据,因为神已经立约要在蒙拣选者身上完成祂所开始的工作(腓 1:6)。祂在我们心里运行,使我们立志行事,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 2:12-13)。祂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行祂所喜悦的事(来 13:21)。祂藉着我们成就约中的条件(结 36:27)。我们在永恒中的安稳如同神的信实一样确定(《将来的恩典》248 页)。
除了救恩论上的一般用法,恩典还可指神赐人能力从事某项事奉,或授权承担特定职责或使命的具体作为(罗 12:3,15:15-18;林前 3:10)。值得注意的是,“恩典”一词及其衍生词被用于描述我们所称的“属灵恩赐”。《罗马书》12:6 说:“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 (charin),我们各有不同的恩赐[ (charismata)。”
最后,在保罗论及基督徒管家职分时(林后 8-9),“恩典”一词有多种用法。它指神赐下的超自然能力,使人虽在贫穷中仍然慷慨奉献(林后 8:1、9);指奉献的事工(林后 8:6、7、19);指奉献的特权(林后 8:4);甚至指奉献本身(林前 16:3)。
上帝恩典中一个常被忽视的层面,是它如何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的能力临到我们。恩典不仅仅是我们得救、脱离神忿怒的原则,也是神同在的能力。它不只是神本性中的一种态度或倾向。恩典是神的灵使人归正的能力,是神藉着信使人得救、称义的作为或运行(尤其参罗 3:24,5:15、17)。因此,恩典不仅是我们所相信的,也是我们所经历的。
然而,恩典不仅是神开启我们属灵生命的神圣作为,也是托住我们、滋养我们、使我们在这生命中前行的能力。内住圣灵赐人活力、使人成圣的工作,就是神的恩典。保罗曾三次祈求神除去他身上的刺,却得到这样的回答:“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 12:9)。虽然保罗无疑从默想神白白恩惠的宏大中得着鼓励和力量来面对日常试炼,但在这段经文中,他所说的似乎更是一种动态的经历性实在——他所指的是内住圣灵运行的能力。那就是神的恩典。
恩典是神同在的能力,这解释了为何保罗在书信开头说“愿恩惠归与你们”,在结尾说“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参罗 1:7;林前 1:3;林后 1:3,13:14;加 1:3;弗 1:2;腓 1:2;西 1:2;帖前 1:1;帖后 1:2;多 1:4)。这是保罗真挚而恒切的心愿:愿他带领归主的人继续经历恩典,愿他们不断认识神恩慈的能力在他们生命中运行,愿他们在这恩典中找到属灵资源,过讨神喜悦的生活。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Saving 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