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是圣灵按着神的主权所成就的工作,祂赐予每个基督徒属灵的生命,使他们从灵里的死亡中复活,从而能够悔改并信靠基督,成为新造的人。
重生是圣灵的超自然工作,祂将属灵的生命赐给那些在灵里死亡的罪人。这完全是神独自完成的工作,人无法参与其中。正如婴儿不能为自己的出生邀功,人也不能因神使他重生而得着荣耀。由于人需要的是具有复活大能的恩典,所以人的一切意志行为——包括信心本身——都不是重生的原因,而是重生的结果。重生的恩典彰显了神的大能,赐给人相信的能力和渴慕神的新心。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 3:3)。这是耶稣对尼哥底母说的话。尼哥底母很难理解耶稣的意思。“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约 3:4)。尼哥底母没有明白,耶稣是在用人间的比喻(出生)来描述属灵的真理。
正如我在《恩典救赎》(Salvation by Grace)一书中所解释的,重生是指“圣灵的工作,祂将蒙拣选的罪人与基督联合,向那死在罪中、败坏的罪人吹入新生命,使他从灵里的死亡复活到属灵的生命,除掉他的石心,赐给他肉心,这样他就得到洗净,从上头而生,如今能够悔改并信靠基督,成为新造的人。”还应当补充的是,“重生是神单独的作为,因此在本质上是神独自完成的工作,是圣灵按照主权的作为,不依赖于人的意愿,也不以人的信心为条件。简而言之,不是人的信心带来重生,而是重生带来人的信心”(127 页)。
请注意这个定义的几个要点:
第一,重生是圣灵超自然的工作。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 3:5),将重生归因于圣灵。耶稣这里呼应的是先知以西结的意象,以西结说主将“用清水洒在”祂的百姓身上,使他们洁净(结 36:25),并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结 36:27)。
第二,重生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独自完成的。
出生的比喻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新生命来到世界,但若把功劳归于婴儿就太荒谬了。婴儿完全是被动的。属灵的重生更是如此。重生完全是神的做工,只有神能够完成;罪人是被动的,因为他在灵里已经死了。如果我们回到《以西结书》36 章,稍微换个角度来看,就会注意到以西结在描述圣灵重生的工作时说,罪人的“石心”必须被除掉,换上“肉心”——一颗活的心,而不是死的心(结 36:26)。只有圣灵能为未重生的人施行这样的手术。
因此,若认为重生是神与罪人合作的结果,是罪人凭自己能力回应或抗拒神的恩典,那就太高估罪人的能力了。这种合作论不仅让神的恩典取决于罪人的意志,还忽略了一个事实:罪人根本没有能力与神合作。未重生的罪人不只是受了伤、需要帮助;不,他在灵里已经死了。他不像一个快要淹死的人,只需要耶稣扔个救生圈就行。相反,他已经沉入海底,毫无生气。因此,他需要的是复活。这正是保罗对以弗所人所说的:“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然而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 2:1、4-5)。
第三,重生先于信心。
这必然如此。如果人在圣灵重生他之前不只是残缺或受伤,而是已经死了;如果他需要的不是辅助性的恩典,而是具有复活大能的恩典,那么他自己的任何意志行为,包括信心本身,就不可能是重生的原因,而只能是重生的结果。当我们思考圣灵在重生中的作为时,这一点就更清楚了。
“重生”这个词本身就表明觉醒已经发生。罪人原本对基督是瞎眼的,但现在能看见了。从前他的意志只渴望犯罪,但现在有了渴慕基督的新倾向。除非圣灵先把人的意志从属灵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否则人不可能凭自己的意志选择信靠基督。
在我们的经历中,当我们初次相信耶稣时,一切似乎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我们仔细分析神的工作时,从逻辑上说,不是信心产生重生,而是重生产生信心。如果我们颠倒救恩的这个逻辑顺序,就等于让圣灵的超自然工作取决于人的意志,而圣经从来没有这样教导。相反,圣经强调的是神的旨意:“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 1:18),以及“照他的大怜悯……重生了我们”(彼前 1:3)。
因此,约翰并不是说“凡信耶稣的人将要重生”,而是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的”(见约壹 5:1)。我们从前眼瞎,看不见“福音的光”,但当神说“要有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那一刻,祂就立刻在我们心里发出光来,使我们得以看见“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见林后 4:3–6)。的确,基督徒是自己选择了基督,但那是因为圣灵已经在他里面吹入了新的生命气息,使那原本“死去的肺”重新呼吸;又在他心中照亮,使那原本瞎眼的灵眼得以看见。我们就像《使徒行传》中的吕底亚;在“主开导她的心”之前,她并没有信靠主耶稣(见徒 16:14)。
此外,即使谈到信心,我们也不能忘记它本身就是神所赐的礼物(见徒 13:48-50;弗 2:8-10;腓 1:29-30;彼后 1:1)。这并不是说,神只是把信心摆在未重生的人面前,等他们决定是否接受;那种想法仍然假设人在救恩中能与神合作,并且认为人的意志没有完全被罪捆绑。相反,信心是一份有效的恩赐,是圣灵亲自在我们心里种下的,使罪人真心信靠耶稣。这也意味着,我们不能把信心理解为“我所做的事”。当然,信的确是我们自己在信,神并不会替我们信;然而,我们之所以能信,是因为神先赐给我们信心,并在我们里面动工,使我们真的信了。若否认这一点,就等于把信心变成一种行为,失去了它作为上帝恩赐的本质。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Regen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