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论
耶稣必须是主吗?
2025-11-15
—— Andrew David Naselli

定义

这个问题是主权救恩(Lordship salvation)和白白恩典神学(Free-grace Theology)争论的核心。悔改与信心的关系是其中的关键议题。

概要

所谓主权救恩,本质上涉及两个问题:(1)非基督徒是否必须悔改才能得永生?(2)基督徒是否必须持续悔改、相信并行善?圣经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是”。


引言

基督徒对渐进性成圣有不同的理解。(参见《成圣的几种模式》(Models of Sanctification)一文。)关于“耶稣必须作一个人的主,才能成为他的救主”这一问题,“更高生命”(Higher Life)与沙费尔(Chaferian)的渐进性成圣观,与改革宗的观点存在显著分歧 。

这场争论在过去一百年里尤为激烈。1919 年,路易斯·斯白瑞·沙费尔(Lewis Sperry Chafer,代表沙费尔观点)与华腓德(B. B. Warfield,改革宗观点)就此展开讨论。1950 年代,史蒂文·巴拉巴斯(Steven Barabas,较高生命观点)与约翰·慕理(John Murray,改革宗观点)也探讨了这个问题。1980 年代末到 1990 年代,查尔斯·赖利(Charles Ryrie,沙费尔观点)、赞恩·霍奇斯(Zane Hodges,代表更极端的沙费尔观点)和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改革宗观点)再次就此展开辩论。

这个分歧通常被称为“主权救恩争议”。但古德恩(Wayne Grudem)在《“白白恩典”神学:削弱福音的五种方式》(“Free Grace” Theology: 5 Ways It Diminishes the Gospel)中解释了为什么这个标签并不恰当:

主权救恩这个说法对于所涉及的核心问题来说,确实具有误导性,也不太合适……双方都认同耶稣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生命的主,但在另一意义而言又不完全是。要准确界定耶稣必须在多大程度上被承认为主才算真正得救的信心,这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混乱……我的结论是,真正的分歧在于另外两个问题:1)为罪悔改(指对罪感到懊悔并内心决意离弃罪)是否是得救信心的必要条件?2)善行和持续的相信是否必然从得救的信心中产生?双方在这两个问题上有明确而直接的分歧。辩论应该聚焦于这两个问题。[1]

接下来的内容聚焦于这两个问题:

  1. 非基督徒必须悔改才能得永生吗?
  2. 基督徒必须持续悔改、相信并行善吗?

以上问题都含有必须(must)(而不是应该 should)一词,这是为了探讨某项行为是否必不可少。

非基督徒必须悔改才能得永生吗?

“白白恩典”神学的观点:不必悔改

赞恩·霍奇斯认为:“唯独信心(而非悔改加信心)是称义和得永生的唯一条件……信心的呼召代表得永恒救恩的呼召。悔改的呼召则是进入与神和好关系的呼召。”[2] 霍奇斯主张,救恩的唯一条件是理智上的相信,而其他要素如悔改和降服都是对福音的异端性添加,这会导致靠行为得救,而非单凭信心得救。

恩典福音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的信仰告白表达了这一观点:

得永生的唯一条件是单单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代替人在十字架上为罪受死,并从死里复活(约 3:16-18,6:47;徒 16:31)。

信心就是确信某事为真。相信耶稣(“信我的人有永生”),就是确信他保证所有单单相信他的人都能得永生(约 4:14,5:24,6:47,11:26;提前 1:16)。

任何顺服的行为,无论是在相信主耶稣基督之前还是之后,比如立志顺服、为罪忧伤、离弃罪恶、接受洗礼或降服于基督的主权,都不能被加在信心之上,也不能被视为“信”的一部分,作为获得永生的条件(罗 4:5;加 2:16;多 3:5)。神与罪人之间这救赎的交接,纯粹是一个白白赐予与接受恩典的过程(弗 2:8-9;约 4:10;启 22:17)。 

查尔斯·赖瑞(Charles Ryrie)虽然没有赞恩·霍奇斯那么极端,但也认为圣经并没有教导人必须悔改才能得救。他的主要论点是,神只要求人相信耶稣基督,他就会拯救他们。以下是他在《如此伟大的救恩》(So Great Salvation)一书中“悔改!悔改什么?”这一章的结论:

悔改是得永生的条件吗?如果悔改是指改变对耶稣基督的看法,那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悔改是指为罪忧伤,甚至决意离弃罪,那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些事不能拯救人……悔改可能为信心预备道路,但拯救人的是信心,不是悔改(除非把悔改理解为信心的同义词,或改变对基督的看法)。[3]

赖瑞否认得救的悔改包括“为罪忧伤,或甚至因忧伤而洁净自己的生活”,他声称主权救恩“显然把悔改和信心当作救恩的两个不同且必要的条件”。[4]

在“耶稣必须作一个人的主才能成为他的救主吗?”这一章中,赖瑞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必。

这个问题对救恩和成圣都极其重要,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单凭信心的信息和信心加上生命委身的信息,不可能都是福音;因此,其中之一必定是假福音。传歪曲的福音或传另一个福音,要受咒诅(加 1:6-9),这是非常严重的事。就成圣而言,如果只有委身的人才是得救的人,那哪里还有属肉体的基督徒的空间呢?[5]

圣经的观点:必须悔改

什么是悔改?

悔改是神所赐的一种心灵转变,带来生命更新的果效(徒 5:31,11:18;提后 2:25;参徒 3:26;罗 2:4)。这是一种主动、自愿地从罪转向神的行动,不仅包括为得罪神而忧伤,也包括真心想要离弃罪恶的愿望。“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林后 7:10)。悔改并非自我改良或通过苦修行为换取神的恩宠。

悔改是从罪转向神的 180 度转向。从消极层面说,悔改需要远离罪。那么,人究竟要离弃什么、从何处回转呢?

  • “你们的罪恶”(徒 3:26)
  • “你这罪恶”(徒 8:22)
  • “这些虚妄”——即偶像崇拜(徒 14:15)
  • “黑暗……撒但的权下”(徒 26:18)
  • “行污秽、淫乱、邪荡的事”(林后 12:21)
  • “偶像”(帖前 1:9)
  • “死行”(来 6:1)
  • “淫行“和”行淫的事“(启 2:21-22)
  • “手所做的……拜鬼魔和偶像……凶杀……邪术……奸淫……偷窃”(启 9:20-21)
  • “他们所行的”(启 16:11)

从积极层面看,悔改包括转向神。人悔改时转向谁或转向什么呢?

  • “主他们的神”(路 1:16)
  • “主”(徒 9:35,11:21;林后 3:16)
  • ”永生神“(徒 14:15)
  • ”神“(徒 15:19,26:20)
  • “神”(徒 20:21)
  • “光明……神”(徒 26:18)
  • “服侍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 1:9)
  • “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彼前 2:25)

悔改意味着整个人的彻底转变,而这种改变包含三个层面:

  1. 思想上的改变。悔改首先是对罪与神的认识发生变化。罪人清楚意识到自己的过犯在圣洁的神面前是何等严重,这正是思想改变的表现。
  2. 情感上的改变。悔改也牵涉情感的更新——既有因犯罪而生的忧伤,也有蒙赦免后由衷的喜乐(参林后 7:9–10)。当罪人既为自己的罪忧伤,又因神的饶恕而欢喜时,这正显出情感层面的改变。
  3. 意志与行为上的改变。悔改更体现在意志、目标与行动的转变。真正悔改的人会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太 3:8),并行出与悔改相称的行为(徒 26:20)。当一个罪人弃绝以往的罪行,下定决心离弃罪恶、跟随耶稣基督时,这正说明他们的悔改是真的。

悔改与信心、归信的关系是什么?

悔改 + 信心 = 归信。

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能力,使人毫无保留地信靠耶稣的身份及其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约 3:16、36,5:24;罗 3:21–31,10:9)。这种信心不仅限于理性上明白福音,其本质在于全然倚靠。它意味着以顺服的态度降服于弥赛亚耶稣的权柄,甘愿尊他为新生命的主宰(罗 6:17–18;林后 5:15)。这信心的根基是神的话语(约 20:31;罗 10:17;帖后 2:13)。它是神拯救人的途径,而不是救恩的根源(弗 2:8–9)。

归信是神所赐的能力,包含悔改与信心的双重行动,即从罪中转回归向神。归信的行动(悔改+信心)与领受赦罪之恩紧密相连。神差派保罗服侍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目的正在于此:“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 26:18)。

新约有时同时提到悔改和信心(例如,徒 20:21),但有时只提到悔改(例如,徒 11:18)或只提到信心(例如,徒 16:31)。有些人(如赞恩·霍奇斯)因此得出结论,认为悔改和信心的呼召差别很大,可以分开。另一些人(如查尔斯·赖瑞)则认为悔改和信心几乎是同义词。更好的解决方案是认识到悔改和信心虽然有区别,但在神学上不可分割。它们是修辞手法“提喻法”的例子,即用部分代表整体。悔改和信心不是同义词,但当其中一个缺席时,另一个可以代表两者;提到一个就意味着另一个。得救的信心是悔改的信心,真正的悔改是相信的悔改。它们是同一枚神学硬币的两面(即归信)。

非基督徒必须悔改才能得永生

用一句话来表达福音,可以这样说:耶稣为罪人而活、受死并复活,如果你离弃罪并信靠耶稣,神就会拯救你。悔改(即离弃罪)是人对耶稣的好消息必须做出的回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宣告:“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 13:3、5)。这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最为突出。虽然《约翰福音》没有使用“悔改”这个词,但它教导了这个概念。[6] 新约书信较少谈论初次悔改,因为它们不像福音书和《使徒行传》那样以传福音的内容为主。

悔改是施洗约翰(例如,太 3:2、8)、耶稣(例如,太 4:17)和使徒们(例如,徒 3:19,17:30)传道的特征。忠实地宣讲福音包括悔改,无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因为这是耶稣大使命的一部分:“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 24:47)。

基督徒必须持续悔改、信靠主并行善吗?

“白白恩典”神学的观点:不必

赞恩·霍奇斯否认相信基督的人必须继续相信才能拥有永生。他认为,曾经相信基督的人可以从基督徒生活中"退出",就像学生可以从学校退学一样。[7]

查尔斯·赖瑞也认为,圣经并没有教导善行和继续相信耶稣是得救信心的必然果子。他认为基督徒可能终生处于属肉体的状态,甚至可能成为“不信的信徒”;但是,只要曾经相信,就有永生——即便他们日后离开神。[8]

霍奇斯与赖瑞借鉴了沙费尔的观点,对救恩与门徒身份作了明确区分。而沙费尔的这一思想,实则源自更高生命神学中属肉体基督徒与属灵基督徒的分类框架。(详见《成圣的几种模式》一文。)

圣经的观点:必须

持续悔改、相信耶稣并行善是归信的必然果子。神使所有基督徒能够坚忍到底。真正的信徒既不会完全也不会最终从信仰中跌倒,而是必定会在信心中坚持到底并得到永恒的拯救。“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 3:14;参见,西 1:22-23)。(参见《什么是背道?基督徒会背道吗?》(What Is Apostasy? Can a Christian Become Apostate?)一文。)

悔改不只是一个位置上的转向而没有前进的动作。它贯穿信徒在世生活的全部。举例来说,当你向南开车时,意识到自己正朝着与期望相反的方向行驶,你会“悔改”,就是掉头,开始向北行驶。同样,当你意识到自己罪恶的生活方式正使你远离神、走向地狱时,你就通过离弃罪恶、以得救的信心转向神来实现掉头。悔改是内心的改变,这种改变会带来生命方向的改变。“悔改使我们开始并持续我们的属灵旅程。”(参见《基督徒与悔改》(The Christian and Repentance)一文。)

尾注

  1. 古德恩(Wayne Grudem),《“白白恩典‘神学贬损福音的五个方面》(“Free Grace” Theology: 5 Ways It Diminishes the Gospel)(伊利诺伊州惠顿:十架路出版社,2016 年),22–24 页。
  2. 赞恩·霍奇斯(Zane C. Hodges),《完全免费!对主权救恩的圣经回应》(Absolutely Free! A Biblical Reply to Lordship Salvation)(达拉斯:宗德万出版社,1989 年),144–45 页。
  3. 查尔斯·赖瑞(Charles C. Ryrie),《如此伟大的救恩:信靠耶稣基督意味着什么》(So Great Salvation: What It Means to Believe in Jesus Christ)(伊利诺伊州惠顿:维克多出版社,1989 年),99 页。
  4. 同上,94,96 页。
  5. 查尔斯·赖瑞,《平衡基督徒生活》第二版(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2nd ed.)(芝加哥:慕迪出版社,1994 年),第 178 页。
  6. 参见大卫·克罗托(David A. Croteau),《找到悔改了吗?第四福音书中的悔改概念》(Repentance Found? The Concept of Repentance in the Fourth Gospel),载于《主恩神学学刊》24(2013 年):97–123 页。
  7. 霍奇斯,《完全免费!》,80–82, 104, 111–12 页等。
  8. 赖瑞,《如此伟大的救恩》,59–66, 141, 143 页。
  9. 迈克尔·巴雷特(Michael P. V. Barrett),《在他里面得以完全:理解并享受福音的指南》第二版(Complete in Him: 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and Enjoying the Gospel, 2nd ed.)(大急流城:改革宗传承出版社,2017 年),63 页。

延伸阅读

基于改革宗渐进成圣观的著作:

基于更高生命(凯锡克主义)渐进成圣观的著作:

基于沙费尔体系渐进成圣观的著作: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Must Jesus Be Lord?.

Andrew David Naselli(安德烈·大卫·纳瑟里)神学博士毕业于鲍勃·琼斯大学(Bob Jones University)及三一福音神学院(TEDS)。目前他在伯利恒大学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and Seminary)担任新约与神学教授,同时也是“基督是王教会”(Christ the King Church)的牧师。
标签
神学
救恩论
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