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论
包容论与排他论:耶稣是唯一的道路吗?
2025-11-22
—— Fred Zaspel

定义

“包容论与排他论”之争主要围绕两个问题:(1)耶稣是获得救赎的唯一道路吗?(2)人必须信基督才能得救吗?

摘要

本文将论证,耶稣基督是人在神面前获得救赎的唯一道路,信靠他是得救的必要条件。我们将从基督教的本质和福音宣讲的必要性入手进行考察,然后探讨耶稣和使徒们对这个问题的直接教导,接着讨论相关问题,最后回应一些常见的反对意见。


引言

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里,基督教的排他论或许是一个最让人难以接受的观点。基督徒坚持耶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必须信仰他才能得救,这样的主张在批评者看来既偏狭也不宽容。他们认为,这种排他性不仅预设了绝对真理的存在和可认识性,还否定了其他宗教主张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看,对基督教排他论的批评很像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的批判,即认为它傲慢自大、带有帝国主义色彩,试图把个人的真理强加给所有人。

但事实上,教会从创立之初就坚持这种排他论立场。早期基督徒生活在同样多元的环境中,却坚定地宣告耶稣是唯一的救主,离了他就没有救赎。这个教导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不受欢迎。那么,基督徒为什么会持有这种观点?这个教义从何而来?什么理由让这种排他论成为必然?耶稣真的是唯一的救主吗?人必须有意识地信仰他才能得救吗?

基督教的理据

让我们先从宏观角度来看基督教本身的理据、目的和意义。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 1 章中明确指出,每个人都对神有某种认识——这种认识既包括对神存在的感知(sensus deitatis,对神的直觉),也包括对他的义务感(semen religionis,宗教种子)(罗 1:18-21)。更重要的是,因为认识神,人就会意识到自己的罪疚(1:30)。因为每个人都是罪人,面对如此明显的罪疚感,他们都努力去压抑它(1:18)。然而,宗教信仰依然普遍存在。保罗暗示,各种宗教其实都是人类的一种尝试:既要承认神的存在和我们对他的义务这一明显事实,又要用自己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处理它。换句话说,各种宗教都试图敬拜神,同时又想回避那些令人不安的真相,特别是我们的罪疚和神对我们的要求。

但是基督教完全接受这一切,它承认人的罪疚,并宣称已经找到了解决罪疚的答案。答案不是压抑罪疚,而是正视它。正是在这里,我们找到了基督教信仰的理据和存在的理由。基督教宣告,神通过主耶稣基督的位格和作工,为罪人开辟了得救的道路,使他们脱离罪恶,恢复与神的关系。虽然我们是罪人,但可以坦诚地承认自己的罪来到神面前,通过耶稣基督得到罪的完全赦免。救赎主基督代替罪人,通过他的受死和复活为人类提供了神所要求的一切。他舍己而死满足了神的公义,神则通过使他从死里复活,公开认可了他的救赎之功。

大多数基督徒还相信,基督的十字架是必要的。这不是说神必须拯救人类,而是说基督的牺牲是拯救人类的唯一方法(例如,约 3:14-17;来 2:17)。人类的罪疚问题和神公义的要求都必须得到解决(罗 3:21-31;参见,来 9:13-26)。要让罪人得到自由,就必须满足公义的要求,必须平息神的忿怒。神只能在公义的基础上称罪人为义,而这个公义的基础只能在基督里建立。

这就是基督教存在的理由和核心意义。基督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宗教,它宣告神通过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成就了救恩(参见,太 1:21)。因此,基督教从根本上就坚持基督是罪人唯一救主这一独特地位。

唯独基督

基督独一性的教导可以追溯到耶稣本人的明确宣告。

  • 在《马太福音》11:25-27,他坚称作为神的儿子,他拥有独一的救赎权柄:“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
  • 在《约翰福音》14:6,他不仅宣告自己是通往神的唯一道路,还明确排除了任何其他途径。
  • 在《约翰福音》17:1-2 的大祭司祷告中,他再次宣告自己拥有独一的救赎权柄,这权柄是通过他的救赎工作而获得的。
  • 在《路加福音》24:46-47(结合上下文),他解释说,正是基于他的受死和复活,救恩才得以成就,现在可以向世人宣告。
  • 在《马太福音》28:18-20,他宣告通过他的死和复活,一切救赎的权柄都归于他了。

必须强调的是,说耶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只是在重申耶稣自己所说的话。

耶稣的使徒们也传承了主的这一教导。

  • 在《使徒行传》4:12,使徒彼得明确指出,除了耶稣基督,别无拯救。
  • 在《罗马书》3:21-26,使徒保罗论证说,神只能在公义的基础上施行拯救,而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满足这个神圣的要求。简单来说,他的逻辑是:“每个人都犯了罪;每个人都在神面前有罪;因此每个人都需要耶稣,因为他是神提供的唯一救赎之道。”
  • 在《罗马书》5:17-19,保罗论证说,在第一个亚当里失去的,在基督这末后的亚当里得以恢复。“因一人……因一次的义行……因一人的顺从”——这种排他性贯穿始终。
  • 在《提摩太前书》2:5,保罗解释说,只有一位有资格同时代表神和人类——就是那“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 在《启示录》5:9,使徒约翰记录了得赎之人的歌声,他们一致颂赞基督救赎的宝血。整首歌的主题就是“唯独耶稣”——唯有他藉着他的宝血,把我们带到神面前。

从一开始,基督徒就坚持耶稣是唯一的救赎之路,这样做只是在追随我们的主和使徒们的教导。基督教坚持基督作为罪人唯一救主的独特地位。只有他有资格施行拯救,他是神差来的唯一救赎者。

唯独信心

有人认为,虽然救恩只能通过基督获得,但那些从未听说过他、因此也从未相信他的人,或许也能得救。然而,历代基督徒都坚持认为,不信基督就不可能得救。这同样反映了我们的主和他的使徒们的教导。

  • 在《约翰福音》3:16-18,耶稣(或约翰)既肯定耶稣是神差来拯救世人的神子,也明确指出不信他的人已经被定罪了。

  • 在《使徒行传》17:16-34,使徒保罗在雅典的亚略巴古对那些“很敬畏鬼神”的人讲道,坚持说他们若不悔改,就无法在最终的审判中存活。请注意,虽然这些人有宗教信仰,虽然他们真诚地委身于自己的宗教,甚至承认真神的存在,保罗仍然判定他们的宗教是错误的。他们必须悔改,信靠基督,才能得救。

  • 在《罗马书》2-3 章,保罗指出,无论犹太人享有什么特殊地位,他们都犯了罪,因此需要罪得赦免,而这只能通过信靠基督获得。就像亚略巴古的异教徒一样,犹太人虽然真诚地信奉自己的宗教,但若不信基督,仍然会失丧。

  • 在《罗马书》3:9-10,保罗的论证是:(1)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不义的,(2)唯一的补救是基督的义,(3)这义只能通过信心获得。

基督徒一直坚持耶稣是唯一的道路。这个信念绝不是从周围(多元化的)文化中借鉴来的;这是一个植根于基督独特性的信念,是基督和他的使徒们亲自教导的。

相关考量

福音的警告

新约圣经中有几处经文发出严肃的警告:若不信靠基督(以及与信心相伴的悔改),就只有定罪。

  • 在《路加福音》13:3-5,耶稣两次强调:“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 在《约翰福音》3:18,如我们所见,我们的主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
  • 在《使徒行传》17:30-31(同样如我们所见),保罗警告说,不悔改的人无法在最终的审判中存活。

巴刻(J. I. Packer)直言不讳地问道:“当耶稣和使徒们发出这些警告时,他们只是在虚张声势吗?”显然,他们不是。

福音宣教的必要性

基督教会一直坚持福音宣教的必要性,正是因为他们深信,不信基督就无人能得救。这个信念同样源于耶稣和使徒们的教导。

  • 在《马太福音》28:18-19,我们的主宣告他已经获得了所有救赎的权柄,并基于此命令他的教会使万民作门徒。其含义很清楚:不作基督的门徒就没有救恩。
  • 在《罗马书》10:12-14,使徒保罗进一步论证信靠基督对于得救的必要性:“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救恩只能通过信靠基督获得,那么要让人得救,就必须传讲福音,并且要让人相信(参见,西 1:27-29)。

圣经对得救之人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当圣经作者描述或刻画得救之人时,他们使用的词汇都明确反映出对基督有意识的信心。那些现在和最终得救的人被描述为:

  • “忍耐到底的”(太 24:13)
  • “信的人”(林前 14:22;帖前 1:7)
  • “因信成圣”的人(徒 26:18)
  • “忠心的”(启 17:14)
  • “得胜的”(启 3:12、21,12:11,21:7)

换句话说,新约圣经中没有“不信却得救”这个类别。

反对意见

排他论是傲慢的表现吗?

首先,我们承认确实有人在宣讲这个教义时表现得傲慢。这的确令人尴尬。但问题的关键是:耶稣是唯一的救主,这是真的吗?如果耶稣确实是唯一有资格为我们的罪付出代价的人,那么我们就不能因为害怕冒犯别人而放弃这个信念。而且,真理本身就具有排他性。再者,耶稣的教导是真实的吗?相信并传讲耶稣所教导的是傲慢吗?说耶稣错了才算谦卑吗?真正的问题在于:耶稣是否有资格拯救我们?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神把从未听过福音的人送进地狱,这公平吗?

这样提问当然会在情感上让包容论者占据优势。但这个问题暗含了一些错误的假设。比如,它假设定罪仅仅基于明确拒绝福音,假设人不会因为其他罪而被定罪(但请看,罗 3:19-20,3:7 等)。它假设从未听过福音的人在神面前是无辜的,或至少在拒绝福音之前是中立的。甚至,它假设确实有人从未听说过福音(但请看,诗 19:1-3;罗 10:18)!

耶稣明确指出,故意拒绝福音的人将面临更重的罪责和审判(太 11:20-24),但圣经处处都肯定,所有的罪都会带来定罪。圣经的明确判断是:每个人都犯了罪,在神面前有罪,已经因罪被定罪了(罗 1:18-3:20)。

因此,更好的提问方式应该是:“神定有罪之人的罪,这公正吗?”这样问,是否听过福音的问题就正确地退居次要地位了。(事实上,我们可以用另一个问题来回应:如果人只有在有意识地拒绝福音时才会被定罪,那我们是不是最好永远不要告诉他们耶稣?)

那些从未听说过耶稣的人还有希望吗?

那些还没有听说过耶稣的人有希望吗?有!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的希望:福音!这正是传福音和世界宣教如此重要的原因。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10:12-14 中的论点。事实上,这正是这个时代的神圣目的(太 24:14)。

宏观视角

让我们从最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一切:神定意要为自己赢回这个世界(创 12:3)。为此,他差遣他的儿子成为救主(约 3:16,10:16),满足神对我们的公义要求(罗 3:21-26)。也是为此,他差遣使徒们和后来的门徒带着福音进入世界(约 17:20;太 28:18-20),使相信的人得救。有一天,神的使命将会完成,我们都将一同赞美这救恩(启 5:9)。

基督教诚实地面对艰难的问题,并提供真实的答案。耶稣的独特性和他的救赎是罪这个问题的唯一答案。神是公义的,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我们也知道自己要向他交账。我们还知道自己有罪,理应受审判。我们需要的是一位有资格代替我们的人。这一切都让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仰望耶稣。

脚注

  1. 巴刻(J. I. Packer),《没有耶稣的救赎》(Salvation sans Jesus)

延伸阅读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nclusivism v. Exclusivism: Is Jesus the Only Way?.

Fred Zaspel (弗雷德·扎斯佩尔)博士毕业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Free University of Amsterdam),目前在宾夕法尼亚州 弗兰科尼亚(Franconia, Pennsylvania)改革宗浸信会担任牧师,他同时也是美南浸信会神学院的客座教授,著有《华腓德的人生智慧:活在福音之光中》(橡树文字工作室,2025)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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