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呼召既是普遍的,也是特别的。普遍的呼召是福音的信息向所有人无差别地传讲;而特别的(有效的)呼召,则是圣灵在选民心中所发出的有效、属灵的呼召,就是天父藉着圣灵的能力,将他所拣选的人呼召到基督那里。
福音的呼召既包括普遍的呼召,也包括特别的呼召。普遍的呼召是通过外在宣讲的福音传给所有人;而特别的(也是有效的)呼召,则是神在选民心中同时与重生发生的那种内在、属灵的呼召。凡是神在永恒中所拣选的人,都会得到神特别的呼召,而这种呼召是大有功效的,它不仅在能力上有效,也必然在结果上成就。藉着神的呼召,罪人的心得以重生,意志得以释放。因此,有效呼召在逻辑上先于归信(即信靠基督的行动)。凡是这样被呼召的人,最终都会被称义,并且得荣耀。而所有这一切的荣耀,都归于那位藉着呼召使我们改变的神。
当我们思考救恩的次序(拉丁文称 ordo salutis,即“救恩次序”)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救恩从哪里开始?它的起点是什么?答案是神的呼召。一切都源于神对罪人发出的最初的、拯救性的、有效的呼召,呼召他们归向耶稣基督。这一点可以用马修·巴雷特(Matthew Barrett)在《救恩四十问》(40 Questions About Salvation)一书中的图表来说明:
清教徒如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常把救恩的次序称为“救恩的金链”(the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这条金链的每一个环节彼此相连,缺一不可,合在一起形成一条无法断开的链条。神那有效的召唤或呼召,是这条链的第一个环节,有时也与重生(新生)同义;由此生发出后续的一切。在这呼召中,圣灵首先使罪人与耶稣基督联合;确切地说,罪人被呼召归向基督,好使他得享在基督里的一切救恩益处。这些益处包括信心与悔改、公义的新身份(称义)、蒙神悦纳,成为神的儿女(收纳)、效法基督的形象(成圣),直到有一天完全得着荣耀。
要理解神的呼召,必须先认识到呼召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福音的呼召,就是向罪人宣讲和传递福音信息。每当讲台上宣讲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与复活,或在传福音谈话中分享这信息,福音的呼召就发出了。这种福音呼召不分对象,要传给每一个愿意聆听的人。它没有界限,也不受任何阻碍,而是自由地临到所有听见的人。因此,它也被称为神的普遍呼召。福音呼召邀请罪人悔改信靠基督(太 11:28;路 14:23)。凡是这样做的人,都必得赦免,并得到唯有基督才能赐下的永生。
比如,基督在《马太福音》11:28 向听众宣告:“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约翰福音》7:37 又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3 章 16 节这节著名经文正是体现了这种福音呼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然而,这种普遍的福音呼召是可以被人拒绝的。事实上每个听了福音却不信基督的人都在抗拒。司提反殉道前就说过:“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徒 7:51)。这并非司提反时代才有的事,耶稣自己也经历过这种拒绝:“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 23:37)。
但圣经描述的呼召不止这一种,还有一种有效的呼召,有时称为神的特殊呼召。当福音被宣讲(福音呼召)传入听众耳中时,神在选民心里动工,父神藉着圣灵的大能呼召他们归向圣子。这第二种呼召有两个重要特点。
首先,这呼召不是普遍的,而是特定的。神在永恒中拣选了他的选民,这拣选不基于他在他们身上预见的任何条件,甚至不是因为他们将来会有信心。在合适的时候,他呼召那些被拣选的人在他儿子里得救,成就他从永恒所定的旨意。与普遍向众人发出的福音呼召不同,有效呼召是针对性的,只在神选民的心中发生。耶稣在《约翰福音》3 章 8 节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句话突显了神在救恩工作中的主权。
其次,这呼召不仅特定给神的选民,而且在能力和果效上都是有效的。换言之,神对选民的呼召必不落空。正如他在永恒中的拣选不取决于罪人的意志,他的特殊呼召同样不依赖罪人的意志。事实上,罪人的意志被罪捆绑(罗 8:7-8),面对属灵的事物时显出无能为力。
但当他被神有效地呼召,并由圣灵重生之后,他的意志就得释放,使他能够也愿意悔改信靠基督。因此,在救恩的次序中,有效呼召以及随之而来的重生,在逻辑上必然先于归信(即信心与悔改)。在神用有效、全能的恩典呼召他所拣选的人之前,他们既不能,也不会信。
耶稣在《约翰福音》第 6 章谈到了这种有效呼召。无论耶稣行了多少神迹,听他讲道的犹太人还是不信他。他们灵里瞎眼,虽然自以为自由,其实是活在捆绑中。当耶稣说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6:41)时,他们就反感,开始抱怨(就像他们的祖先在旷野中一样)。耶稣回应说:“你们不要大家议论。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6:43)。
耶稣强调了两点:(1)他们没有能力来到父面前;(2)神呼召的有效性,因为若不是父吸引,没有人能来。耶稣的话明显带有预定论的色彩,这在他稍早说的话中就很清楚:“只是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6:36-37)。注意,耶稣不是说“凡要来到我这里的人,父就赐给我”,而是“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是神的拣选使罪人来到耶稣面前。除非他吸引罪人,否则没有罪人会来到耶稣那里。正如耶稣在《约翰福音》6:65 再次对那些仍不信他的犹太人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鉴于《约翰福音》6 章的内容,难怪神学家们称这种呼召为”有效的”。在这呼召中,人不是与神合作(即协同论),人也无法抗拒这呼召并挫败神的恩典——当人处于属灵的捆绑和死亡中时,他怎能做到呢?相反,这呼召是一种召唤,它不仅仅是提供新生命,而是在人里面创造新生命,就像耶稣大能的话语:“拉撒路,出来!”(约 11:43)。因此,这种呼召必然成功,将神的选民带入与基督的联合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神学家把有效呼召和重生(新生)看作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我们不仅从耶稣那里,也从保罗那里认识到这呼召的有效性。事实上,保罗在各处都以此为前提。让我们只看一个例子。在《罗马书》8:28-30,保罗写道: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首先,保罗这里不是指所有人或任何人(如福音呼召那样)。我们知道他指的是神的选民,因为他说被召的人也是被预定的人。这不能用于非选民。(要进一步看到预定与有效呼召之间的联系,参见:罗 9:11-12、23-26;林前 1:9;提后 1:9;帖前 5:23-24;帖后 2:13-14)。
其次,在保罗的思想中有一条牢不可破的链条。神在永恒中预知并预定了我们,然后呼召那些他所预定的人。被召的人随后被称义,被称义的人神也使他们得荣耀。只有当呼召是有效的,保罗才能如此确定称义和得荣耀必然随之而来。
许多其他经文都支持这种有效呼召的教义,包括保罗书信(如,林前 1:18-31;加 1:15-16;弗 4:1-6;西 3:15;提前 6:12 等)和彼得书信(彼前 1:14-15,2:9-10、21,5:10;彼后 1:3-5、10)。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效呼召不应与福音呼召对立起来。是的,它们有区别,但当神有效地呼召他的选民时,他是在福音呼召之中并通过福音呼召来进行的。当福音的道被宣讲时,神在人心里动工,呼召他的选民归向福音的化身耶稣基督。总而言之,这不是抽象地呼召人归向神,而是父神藉着他全能圣灵的大能,呼召他的选民归向圣子。
因此,我们不能为这呼召邀功。一切赞美和荣耀都必须归于我们的三一真神。若不是他以不可抗拒的大能召唤我们,我们仍会灵里迷失,被那古蛇的声音所迷惑。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Effectual Ca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