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约翰与莉欧娜(John and Leona)一共要庆祝三个结婚纪念日。第一次,他们在民事局登记婚礼。半年后,又在教堂举行了一次婚礼。九年后,利昂娜与约翰离了婚。分开一年之后,主拯救了他们,于是他们再次结为夫妻。所以,约翰每年至少得给莉欧娜买三次花。
通常我们谈到离婚后的再婚,考虑的是这样的情况:某个人因圣经许可的理由,比如对方犯奸淫(太 19:9)或遭到离弃(林前 7:15),可以离开这一婚姻之约得到释放。这种情况下,这人就可以再结婚。关于这些议题,我在《婚姻、离婚与再婚:关键问题与解答》(Marriage, Divorce, and Remarriage: Critical Questions and Answers)一书中有过详细讨论。
不过,圣经也谈到了离婚夫妻复合的可能。使徒保罗明确鼓励这种做法。他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 7:10–11)
复合的可能性在《马太福音》19:9 中也有所暗示。耶稣教导说,如果以不符合圣经教导的方式离婚,再与他人结婚的话,这人便犯了奸淫。因此在许多情况下,正确的选择应当是离婚的双方复婚。
那么,假如有教会成员问你,她是否可以与自己的前夫复婚,作为牧师或辅导者,你该怎样回应呢?
在讨论实际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解决几个关于是否允许再婚的问题。
首先,前配偶是否已经与他人结婚?黛布(Deb)来咨询,问她是否可以与新丈夫离婚,回到第一任丈夫身边。第二次婚姻让她很不幸福,也让她意识到当初抛弃第一任丈夫是错误的。
然而,我向她指出,圣经清楚地表明,即使新丈夫与她离婚或去世,她也不能回到第一任丈夫身边(申 24:1–4)。黛布当尽一切努力,把现在的婚姻经营好。圣经带来盼望,即使一段婚姻始于罪中,神仍然可以赐福这桩婚姻(撒下 12:24–25)。
第二,他们二人是否都在圣灵的引领下行走,并结出圣灵的果子(加 5:16)?离婚后,他们的信仰有什么改变吗?如果其中一方与主的关系还不够紧密,我会劝他们先等等(申 7:3;林前 7:39)。
除了这些涉及圣经的原则性问题之外,牧者还需要帮助这对夫妻诚实地衡量其他实际因素,然后再考虑是否该复婚。离婚期间,他们是否有过其他亲密关系?是否欠下了大笔债务?是否曾沉迷或滥用药物、色情制品?这些问题不一定构成了再婚的根本障碍,但属于需要坦诚相告的事项。无论如何,对方有权了解这些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要继续。
如果复婚符合圣经原则,双方也都愿意往前走,牧者应当引导他们思考以下几点。
第一,厘清在神面前的婚姻状态。
耶稣说,即便是一场有罪的离婚,仍然是真实的离婚(太 19:8–9)。既然离婚已经发生,原来的婚姻之约已经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复婚本身可以是件好事,但要明确一点:在双方立下新的婚姻之约以前,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结婚。这意味着,在复婚之前,他们不能随意享有从前那段婚姻中的权利。
第二,接受婚前辅导。
作为牧者参与复婚婚礼的前提条件,我会坚持与这对双方多次见面。一方面帮助他们准备应对婚姻的基本问题,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当初导致离婚的那些难处已经得到处理。我可能会让他们一起学习罗伯·格林(Rob Green)的《缔结连理》(Tying the Knot),或是提姆·凯勒与凯西·凯勒(Tim and Kathy Keller)合著的《婚姻的意义》(The Meaning of Marriage)。
第三,省察复婚的动机。
虽然考虑复婚有各种不好的理由(比如经济方面的考量、不切实际地指望“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也存在好的理由。他们是否想通过抓住这个恢复已破裂婚约的机会来讨上帝的喜悦(林后 5:9;太 19:6)?他们是否渴望在婚姻中反映基督的爱?他们的复婚是否能通过彰显婚约的永久性来荣耀基督?他们的复合是否能在家人和朋友面前见证上帝医治的福音恩典?
第四,毫无保留,彻底坦诚。
离婚期间是否完全披露了所有可能破坏这段关系的事项?离婚后,双方通常不会分享各自的生活细节。但如果他们考虑复合,某些事情对方就有权知道,尤其是在承诺复婚之前。如果这样的事情在复合后才浮出水面,两人之间的信任会受到严重的打击。
第五,按圣经原则和好。
过去的罪与冲突是否已经按照符合圣经的方式处理了?当初选择离婚,是一个重大的决定,他们那时一定认为有非离不可的理由。人很容易想把过往一笔勾销,指望爱情能战胜一切。但过去的问题必须按圣经来面对。
现在不拔掉的杂草,将来很可能再次长起来,占满整个婚姻的花园。彼此过往的罪应当承认(太 7:1–5),应当面对(加 6:1),也应当饶恕(太 18:21–35;箴 19:11)。关于如何按圣经解决冲突,可以参考肯·桑德(Ken Sande)所著的《我们和好吧》(The Peacemaker),或者圣经辅导与门训学院(Institute for Biblical Counseling and Discipleship)出品的音频课程《和好的圣经原则》(Biblical Peacemaking)。
立下新的婚姻之约,意味着双方同意:那些已经被赦免的过往之罪(包括不忠),不能再作为将来离婚的理由。
第六,处理导致离婚的旧模式。
他们是否因为属血气的愤怒,让魔鬼长驱直入,进入家庭中(弗 4:26–27)?他们是否经常为性和金钱的事争吵?在管教子女的问题上是否意见不合?是否因谎言和欺骗而破坏了彼此的信赖?如果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他们打算怎样除去这些旧习?如果任何一方觉得需要寻求帮助,他们是否都愿意去找教会中敬虔的辅导者?
第七,建立新习惯,不仅仅是除掉旧习惯。
在新的婚姻中,他们要建立起怎样的新相处模式?仅仅拔除婚姻花园里的杂草是不够的。他们还要在婚姻中培育新的美好事物——每天一起诵读神的话语、一起祷告;追求更深的沟通,更加造就彼此(弗 4:29);一起享受生活,学会让自己的喜乐来自于让对方快乐(传 9:9);规划好一起的时光,否则杂草会因疏忽而重新蔓延(箴 21:5,24:30–34)。
第八,重新委身,对婚约忠诚。
即便婚姻再次变得艰难(或者说“当”婚姻再次变得艰难时),他们是否准备好持守自己的誓言?传统的誓言反映了两个罪人在这个堕落世界中持守婚姻之约所面对的种种挑战——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都彼此相守,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他们应当承诺,自己永远不会拆散神所(重新)结合的婚姻(太 19:6)。
2026 年 5 月 1 日,约翰和莉欧娜复婚整整 50 年了。主一直在保守并坚固他们。他们在自己的教会中忠心服事。夫妻俩多年来一起阅读基督教书籍,如今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听不同改革宗牧者和神学家的讲道。他们对神为他们所做的一切,满心感恩。
他们的故事不是一个公式,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如此。然而,当真实的悔改发生时,我们确实能在神子民的生命中看到非凡的恩典。作为牧者,我们有幸帮助这样的夫妻做出智慧的选择,修复破碎关系。我们也为此欢欣,因为那位使万物更新的神,至今仍在祂子民中施行奇妙的工作。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s a Divorced Couple Free to Remarry Each Other?.